• 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11日 编辑: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  •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按照2020年海南省药品抽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抽样需要,我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。现将2020年12月药品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如下:一、药品抽验总体情况
    2020年12月,全省完成药品抽检共347批次,其中省计划抽检334批次、监督抽检13批次,检验合格药品347批次、不合格药品0批次。
    二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
  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、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;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有效期、生产企业、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,是否在有效期内;必要时,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;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,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,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等内容。
   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,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,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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